实习生招募计划
简介:钦州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核准登记和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而依法组建的机构,于1996年12月26日正式挂牌成立。钦州仲裁委员会是以仲裁方式解决经济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的机构,由权威人士、法律、经济贸易专家等组成,并聘请了一批具有法律、经济贸易等方面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权威人士兼任仲裁员,依法独立仲裁、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办公环境

为帮助大学生尽快实现就业、提升职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钦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公开招募实习生10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习岗位及人数 仲裁秘书助理10名 。
二、实习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双休、按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实习天数不少于一个自然月,每周需保证不少于3天全职实习)
三、实习生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在读大学生或暂缓就业的应、往届大学毕业生,专业不限、男女不限; 4.熟悉Word、Excel或者WPS等日常办公软件; 5.工作认真负责、细心严谨,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强烈法律职业道德感。
四、岗位职责 1.协助仲裁秘书推动和管理仲裁程序,学习了解仲裁机构处理国内外民商事纠纷流程; 2.协助仲裁庭处理仲裁案件,学习了解各类国内外民商事纠纷的解决方案。
五、实习待遇 1. 单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险,无薪酬待遇,不提供食宿(单位楼下有食堂); 2. 实习结束后出具实习证明; 3. 表现突出的实习生,如有招聘计划优先入围。 温馨提示:在实习期间,可以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准备、参加各类招聘、考试。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发送至qz2815713@qzacw.org.cn,邮件标明“实习生报名+姓名+联系方式”,等待电话联系;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畅通,避免电话联系不上无法通知本人; 4.咨询电话:0777-2833695、0777-3886269。
七、工作地点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扬帆北大道开投大厦18楼钦州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