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仲裁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告 - 仲裁动态 - 钦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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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州仲裁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1-29 15:31:00 点击量: 来源:钦州仲裁委员会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为积极配合防范、抗击疫情工作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身体健康,钦州仲裁委员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防疫期间相关仲裁服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1月26日发布的“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通知”,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本会将于2月3日正常上班;

    除公告开庭的案件外,本会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七至初九)的开庭、质证等仲裁程序全部延期举行,具体时间由相关办案秘书向具体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仲裁员另行通知;

    三、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纠纷需近期向我会立案、提交证据材料的,建议您优先选择邮寄方式,或通过登录钦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www.qzac.org)进行网上立案,或拨打立案咨询电话(0777-2815713)进行联络,减少外出降低风险;

    四、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疫情原因导致无法按期提交材料、无法参加庭审等仲裁活动的,请依照仲裁规则申请延期;

    五、疫情防控期间,为了您与他人的健康,请到访我会的全体人员需接受量体温和身份登记,同时请自行做好防护措施,佩戴口罩。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优质仲裁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钦州仲裁委员会祝愿您与家人平安健康,阖家吉祥!


    钦州仲裁委员会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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